到2002年底,国外对中国反倾销立案已超过500起,占全球案件总数的14%,居世界各国之首,给中国出口造成了数百亿美元的直接损失。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局长王琴华13日说,国外反倾销已成为中国对外贸易发展主要障碍之一。
王琴华是在第六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举办的“2003标准与专利北京国际论坛”上作上述表述的。她指出,当前国际范围内以反倾销为由的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中国出口面临新的压力。2001年,国外对中国反倾销立案达55起,为历史最高。2002年,对中国出口产品反倾销立案有47起。
王琴华表示,对此如何运用好世贸组织贸易救济措施法律来应对,政府主管部门要作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首先是进一步完善中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法律体系。王琴华介绍,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颁布的新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条例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还要制定一系列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法律,增强办案透明度。
二是加大交涉和办案力度。王琴华表示,目前中国对外反倾销已立案24起,有效地制止了国外产品的低价倾销,保护了国内相关产业。但无论从立案数量和办案质量上来说,还不适应国内产业的要求,要继续加大力度。
三要建立产业预警机制。王琴华表示,中国从2001年开始研究建立产业预警机制,根据中国产业结构情况,确定了监测产品目录,编制了相关软件和模型,建立监测网络和专家系统。目前在汽车、化肥和钢铁三个试点行业已取得了初步效果,下一步还要继续进行下去。
最后要充分运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维护中国和中国企业的权益。王琴华介绍,美国宣布对钢铁产品实施保障措施后,中国与世贸组织其他7个成员一道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提出上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这也是中国第一次运用这一机制主张自己的权利。“今后,对于其他成员在反倾销等方面对中国的不公正待遇,我们都应积极运用这一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