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平交易局就新闻纸反倾销复审调查案到华泰进行实地调研。华泰公司法律事务科、进出口公司、财务部、东营华泰(新闻纸)的生产及相关管理人员根据商务部的有关要求,积极配合了这次的复审调研。
本次新闻纸反倾销复审调查案是由东营华泰纸业有限公司及其他有实力的新闻纸生产厂家代表中国新闻纸产业于2003年5月9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提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于2003年7月1日正式公告立案,决定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和美国的进口新闻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我国针对加、韩、美三国实施反倾销措施期从1998年7月9日开始,到2003年7月10日到期。在此期间,华泰、岳阳、石砚等纸业公司新纸机相继投产,据了解,2002年国内大中型纸厂(公司)排产约为210-220万吨,小型纸厂排产约30-40万吨,实际产量185万吨,另外2002年进口新闻纸15—16万吨。2002年市场新闻纸实际可消费量210万吨。2002年新闻纸市场的供应量,产能大于需求量20%多。但由于多种因素,有的纸机开工不足,有的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另外,多数纸厂开了新纸机,停了老纸机,再加上进口的15万吨纸销售,还有一些报纸不定期扩版等,综合各种情况,2002年新闻纸市场估计总体上是供需基本平衡。进入2003年,随着新闻纸反倾销的到期和滑准税的取消,国外新闻纸的进口,国内江西纸业、吉林纸业、齐纸、石砚、宜宾纸业等多家企业受市场价格的冲击出现严重经营危机。如果本次发起的新闻纸反倾销复审调查获胜,将对我国新闻纸产业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