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专家作过统计,化工产品占据了国内反倾销案的大部分。进口的聚氨酯原料国外厂商纷纷被起诉。因反倾销对市场的影响力之重大,这日益严峻的局势不由让市场人士显得人心惶惶。近日,中国聚氨酯网所召开的TDI市场研讨会即是围绕着反倾销的主题,在业内引起极大反响。眼下,只有把握住反倾销条例中的重要问题,才能在这场战争中处于主动地位。
事实上,无论是申诉还是应诉,反倾销的重点都是围绕着倾销、损害及其因果关系来进行,而三者环环相扣,缺一不可,如果任何一个环节不能证明,案子就会全盘皆输。
企业在考虑申请反倾销时,首先要证明进口产品在中国进行倾销;其次,倾销的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者实质性损害之威胁,或者实质阻碍了国内相似产业的建立;另外,要证明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也就是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同时,还要考虑公共关系的问题。
记者所采访的相关的反倾销案件律师指出,在证明进口产品倾销时,代理律师在调查取证经常会存在障碍。
比如进口产品的进口价格靠海关获得,但海关给的数据是有限的,还有些数据是保密的,能够公开的数据往往有限。一张单证号,进口量有多大,金额是多少,将金额除以数量,得到一个价格,只能拿到这个数据。但在实际发生的反倾销案例中,要算出倾销幅度一般需要进口主体,进口数量,甚至合同、提单、报关单等。因为拿不到许多相关数据,就对证明对方进口量、进口价格很难作出判断,就根本谈不上证明别人倾销了。
对于损害来说,也面临相同问题。要论证进口倾销产品对国内相似产品产业的冲击程度,可以借助一系列的经济因素和指数的评估,这些指数包括:产量、销售、市场份额、倾销幅度的大小、利润、生产力、投资效益、开工率、价格资金流动、就业、工资、增长率、筹措资本或投资能力及库存等15个指标实际或潜在的变化。在证明损害的时候,需要将这些指标综合起来分析。
在证明倾销案例中,十分强调对证据的分析,对于倾销、损害的因果关系更需要借助对证据的分析。各种各样的因素都可能在市场上对企业产生作用。这时候要把倾销作为一个因素,把其他因素也全部考虑在内。在对所有因素都进行分析之后,得出倾销是造成我国国内产业损害的主要原因,其他因素我不否认,肯定在起作用,或者说所有的原因都共同地对国内产业损害造成影响,这样的说服力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