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6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公布了对原产于韩国、日本、美国和芬兰的进口铜版纸反倾销调查的终裁决定,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韩国、日本的进口铜版纸征收4%-71%不等的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
内企“先礼后兵”
此次反倾销博弈真正的起始时间应该往前推到2001年8月,针对当时国内铜版纸市场。
2000年下半年铜版纸市场需求猛减,价格迅跌,国内企业在历经一年半之久“内斗”之后,终于查明事出“外因”,据一韩国铜版纸企业的进口报关单显示,该韩国企业的铜版纸到达天津港的价格为每吨620美元,低于韩国国内每吨727美元的价格。加上15%的关税、17%的增值税和每吨250元(人民币)的开证费及码头费、每吨20美元的运费,这家韩国铜版纸在中国的售价为7300元人民币左右,比当时中国国内铜版纸的成本价还低。
为此,2001年4月下旬,金东纸业(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东)、山东万豪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万豪)、山东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泉林)和江南造纸厂、牡丹江大宇等国内5家铜版纸企业销售老总齐聚北京,举行了一个“非正式会议”,大家形成了一致对外的共识。
但由于整体的应对措施缺乏,“非正式会议”后市场继续恶化。
当年8月13日,中韩两国企业开始正面交锋,双方一共11家铜版纸厂家的代表开始在江苏镇江进行面对面谈判。但结果却不了了之。
2001年12月29日,金东、万豪等4家企业委托律师向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提交了对原产于韩国、日本、美国的铜版纸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申请。
攘外必先安内
8月11日,山东万豪销售部经理王建禄在接受记者的电话采访时认为,此次官司最后能够取得比较理想的结果,“主要是行业里的企业比较少,比较好协调”。
王建禄至今都感觉有点庆幸,“因为国内在这方面的政策与国外的不一样,实行公告制。这样一来,不管单家的企业有没有参与反倾销申诉,最终都有肉吃,行业里的所有的企业都能受益。”而企业的趋利性和短视性,面对倾销都希望别人种树,自己乘凉。这不仅对参与反倾销的企业来说很不公平。也是造成国内企业经常发生内讧的原因之一。
在国外,如美国,是坚持谁参与谁受益的原则,其具体操作的方式之一,是将政府加收的惩罚性关税中的一部分返回给参与的企业,对其进行一定的补偿。
“在此次提出反倾销申请的4家企业中,各方都作了一个很好的分工:山东万豪、山东泉林和江南造纸厂三家企业作为纯内资企业,因为有一个民族工业的影响力,在做政府的工作上是相对有一定的优势,所以主要负责与政府的沟通;而江苏金东,则主要负责在国外市场上的取证,和资料的收集与储存(尤其是国外市场的取证基本上是靠它来完成的),因为它在国外有很多公司和机构。”王建禄介绍。
因为国内还没有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以没有办法计算成本。所以与美国等发达国家按产品的成本计算不同,国内的制度是按其本国的销售价格来作基数的,其在国内的销售价格与国外市场销售价格,扣除相关的运费、税率,超过10%以上,就构成了反倾销。如在韩国是700美金,那么它在中国的价格在630-770美金之间是合理的,如果是600美金,那么低价倾销成立,这是最关键。
“但这方面的取证比较困难,因为他们的代理机构往往有几十上百年的关系,所以一般是很难拿到他们的原始销售发票。所以金东在国外机构起到的作用是很关键的。”王建禄介绍。
外方“转移焦点”
面对国内企业的攻势,日韩两国的企业“避实就虚”,来个“离间计”。
在今年2月26日的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上,部分韩国铜版纸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北京金诚律师事务所,韩国驻华使馆及日本企业的中国委托代理人一致语出“惊人”,所谓的倾销事件是印尼金光集团“导演”,形成并由金光集团在中国业务的过度扩张和集团财务危机所引起。以调转焦点的矛头。
其律师称,在中方企业认为发生倾销的这段时间内,受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金东集团发生了财务危机,在全球的债务高达140亿余美元,在中国的累计债务也高达40亿美元。财务危机直接影响了其中国业务的发展,一段时间内,中国几大商业银行均停止了对APP中国公司的所有贷款。
所以,金光集团在面对资金困境和还贷压力,金东纸业低价处理产品使资金快速回笼也就成为上上之策。而当时,全国对铜版纸的需求量只在150万吨左右。在铜版纸业占据着绝对优势的金东纸业,其降价行为必将影响到整个行业的市场行情。金光集团借机进行的反倾销调查申请无非是一种“手段”,为自己的决策失误寻求一种合法的补偿。
同时外方企业的代理人还祭出苏州紫兴纸业来作反击的利器—————这家作为中国的第二大铜版纸生产企业,因为没有参加反倾销的调查申请,因此被外方代理人认定为:不想被“利用”。
一时间,风云突变。
然而颇具经验的金光集团对此应对沉着,迅速提供证据证明:金光集团财务危机并未使金东纸业各生产环节脱节,相反,中国的商业银行还在此期间为金东纸业提供了巨额贷款,帮助其顺利度过危机,金东纸业不存在低价销售的行为。
而苏州紫兴则是曾经在全球排名第二的斯道拉·恩索(StoraEnso)的旗下企业,“因为它在中国份额是很少的,只有十几万吨的量,韩国和日本市场的业务要远远大于中国,所以为其全球市场的统一考虑,自然是要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