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的一份报告显示,1996年至今,中国已经连续7年成为世界反倾销头号目标国。官方新华网今天刊载中国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的评论文章认为,中国还应当发展完善本国的贸易报复措施,作为防范外国贸易保护主义的威慑武器,从而在国际反倾销博弈中夺回主动权,为中国出口商品争取尽可能平整的“竞技场”。
文章指出,反倾销对中国外贸正常发展的掣肘日益明显。中国出口商品遭受外国反倾销措施的堵截,始于1979年9月欧共体起诉中国倾销糖精和闹钟;随后,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案迅速上升,从毛巾、棉布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到各类附加值较高的机电产品,几乎所有中国出口商品门类都未能幸免于“倾销”指控。
文章认为,中国之所以成为国际反倾销的最大受害者,根本原因是贸易保护主义作祟,近20年来中国出口增长强劲,出口商品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在越来越多的领域以一个日益强有力挑战者的形象出现在国际市场上,进口国竞争产业对此恐慌不已。
而反倾销之所以成为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势力遏制中国出口贸易的最常用工具,一方面是因为反倾销措施标榜抑制破坏性价格竞争,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因而貌似“公允”;而且实施过程相对机动灵活,无需如传统的关税壁垒那样经过议会审议并接受国际协定约束,行政部门自身就可以“搞定”一切;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中国被美、欧等发达国家视为“非市场经济体”,中国的贸易伙伴国在对华反倾销案件中通常使用替代国方法计算中国出口商品的“正常价值”,在这个过程中可以便利地塞进贸易保护主义的“私货”。
替代国方法因其不科学、不公正,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就不断遭到经济学者和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的质疑。在当前的输美彩电反倾销案中,美国选定印度为中国的替代国,从而计算得出中国彩电倾销幅度为84.17%的结论,实际上印度彩电工业至今垄断程度相当高,生产规模很小,而中国是全世界家电第一生产大国,包括电视机工业在内的整个家电产业市场化进程起步早、程度高,竞争之激烈在全世界也不多见。
此外,文章也指出,多年来中国企业应诉积极性不高,外国厂商一旦起诉,受到的抵制相对微弱,因而中国企业容易成为打击对象;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企业相对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在市场竞争中过度依赖价格策略,也容易授人以柄。
文章最后指出,中国必须多管齐下,包括组织企业积极应诉,消除企业的“搭便车”心理;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整顿出口秩序,消除低价竞销现象;充分利用世贸组织多边机制解决贸易争端;等等。此外,中国还应当发展完善本国的贸易报复措施,作为防范外国贸易保护主义的威慑武器,从而在国际反倾销博弈中夺回主动权,为中国出口商品争取尽可能平整的“竞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