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3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德国和印度的二氨基二苯乙烯二磺酸和荧光增白剂作出无损害裁定。认定原产于印度被指控得到政府补贴并在美国市场进行倾销和原产于中国和德国被指控在美国市场进行倾销的上述产品对美国国内相关产业未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基于上述裁决,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终止对本案的调查程序。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215920、32042080。
2002年,美国共有1家二氨基二苯乙烯二磺酸和4家荧光增白剂生产企业。2002年,美国进口二氨基二苯乙烯二磺酸6045064磅,进口金额为6772419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