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60年代,美国一些研究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学者将其运用到卖场营销领域,提出了“店铺剧论”。其中心意思是把店铺整体比喻成剧场,其中卖场是舞台,设施、设备、灯光、广告等是舞台布景,顾客是观众,店长是导演,商品是演员。通过这些要素的系统组合,企业就能够增强卖场对顾客的吸引力、注目率,唤醒顾客的购买欲望,在顾客心目中留下独特而深刻的印象,从而提升顾客的忠诚度。
由此可见,企业实施卖场印象管理,实际上就是企业如何在顾客心目中塑造一个自己所希望的形象的策略。具体讲,它包含以下几个维度:
第一,社会期望。也就是社会规范对各种社会角色的限定。企业和顾客都只是卖场中的演员,卖场的设计与展示代表着企业的形象。因此,实施卖场印象管理必须符合企业品牌的定位与社会形象的塑造,必须符合社会对企业的期望以及社会规范。也就是说,企业在顾客心目中创造的印象必须符合潮流,符合社会的价值观与消费观,并能够被社会所接纳。
第二,情节。与产品和服务的有形展示不同,印象是内在的,它存在于每个人的心目中,是个人在形体、情绪、知识上参与的所得。塑造形象的目的是要增强顾客忠诚度。为此,企业必须以顾客的生活方式为指导理念,设计出一系列情节或情景,塑造其感官体验并获得思维认同,以此抓住顾客的注意力,改变顾客的消费行为。尤其是在一些关键接触点上设计出很好的剧情,就能够加深顾客的印象,增强顾客对品牌的偏好和忠诚度,从而获得顾客的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