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在会议上,全体议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下称《决定》)。新商标法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据了解,《决定》将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新规一旦实施,意味着持有驰名商标的企业将不能将此作为产品荣誉‘光环’进行宣传推广,提高企业市场影响力了。此外,也意味着之前标注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的产品都要进行重新包装。这将给生产企业造成成本投入的加大,但是这却利好于包装印刷行业的发展。
近年来,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包装行业飞速发展。中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独立、完整、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而且已经形成了以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发展区和长江流域带动内地快速发展的包装产业分布格局,产生了一批大型的国际包装产业制造基地,与10年前相比,中国的包装市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前,中国绝大多数产品更侧重在产品的运输包装方面,因为运输过程中不断地需要搬运,包装是必不可少。但是中国进入WTO后,中国消费市场的产品陈列的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基本转变成了一种大卖场的方式。产品更注重陈列式的包装,因此彩色印刷包装对产品价值的提升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产品包装从运输包装向产品陈列包装、向产品性格的展示包装上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这个市场也越来越大,因此,这给包装印刷行业创造出了巨大的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