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管理办法》从2013年7月8日征求意见,到8月9日截止。该《办法》对茶叶、酒类等商品的包装作出了“特别规定”:茶叶的包装禁止使用木材、金属、纺织物,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30%,包装层数必须在2层或以下;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10%。酒类的包装禁止使用木材、金属、纺织物,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45%,包装层数必须在2层或以下;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15%。
《办法》还要求,商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在生产、使用、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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