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工作全面开展,根据国家局关于在行业工商企业间开展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工作及行业物流重点工作推进会的精神,日前,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在全面推进省内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工作的基础上,与江苏中烟工业公司协同,启动跨省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试点工作。
此次跨省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试点于11月启动,宁波、嘉兴、绍兴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为试点单位。循环利用卷烟包装箱规格包括:南京卷烟厂的“南京”(红)、全部细支烟;徐州卷烟厂的“苏烟”(五星红杉树)、“苏烟”(软金砂);淮阴卷烟厂的“南京”(佳品),并对包装箱编号和回收价格等进行了明确,便于分类整理和回收计算。
浙江省局(公司)要求,各试点单位要积极协同工业企业,商讨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跨省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在卷烟仓储、分拣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提高回收包装箱的重复使用率,按照烟厂编号,对卷烟包装箱进行分类整理(不分品规),以10只为一捆进行捆扎,松紧适度,避免损伤烟箱;二是在烟箱存储过程中,要专人专管、专区存放,避免因环境、管理等因素导致回收烟箱品质受到损害;三是与工业企业建立健全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工作交接办法,按照“见单发货”的要求,严格履行交接程序,确认交接数量,做好台账管理工作;四是对江苏中烟工业公司使用循环利用包装箱包装销售的卷烟,视同新包装箱一样,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到货扫码确认,不得以利用循环烟箱包装为由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