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群众举报,福建荔城食药监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拱辰街道两家酒店进行检查,发现两家酒店销售的进口啤酒均属同一个品牌,且外包装全部是英文,标识为英文名“Heineken”,规格是250ML,无任何中文标签,啤酒数量共计1064瓶。执法人员当即认定两家酒店的行为涉嫌经营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属于违法行为,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如果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进口。”该局执法干部告诉记者。
荔城食药监分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进口食品时,一定要查看进口食品外包装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是否载明了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如果发现没有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内容含糊不清,可拨打12331投诉电话或向辖区食药监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