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发布公告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其旗下产品涉及“外包装上标示生产企业名称与总局网站上产品批准内容中申请人中文名称不一致”而违规,公司经核实后,相关传闻并不属实。
事件缘起于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的一次“保健品打"四非"”专项行动,其中发现海王生物控股子公司杭州海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逸韵软胶囊”的外包装标示与批准内容不一致。部分财经媒体进行了报道,获知相关信息后,海王生物迅速与药监局沟通,经确认海王牌逸韵软胶囊(国食健字G20100191)已于2010年5月4日由北京普利源商贸有限公司转让杭州海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不存在外包装标示与批准内容不符的情况。
药监局也于5月24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有关保健食品进一步核实的情况》,进行确认;同时在5月25日发布的抽检情况通报汇总表中,已将海王生物相关产品给予剔除。
或顾虑于不实信息可能对股价产生不利影响,海王生物还于公告中指出公司逸韵软胶囊去年销售额约为167.98万元,占公司2012年度销售收入的比例约为0.02%;净利润约为23.64万元,占公司2012年度净利润的比例约为0.4%。逸韵软胶囊所占公司的销售和利润均很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