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生产的卷烟(包括内销和出口卷烟)的箱包装、条盒包装和小盒包装都必须印刷(或粘贴等)符合要求的条形码标识,并满足唯一性、稳定性和可识别性要求。
国家局为进一步规范卷烟条形码的使用,保证卷烟生产、销售信息统计的准确性,制定了《卷烟条形码使用规则》(试行)。通知指出,规范使用卷烟条形码是卷烟生产、流通领域有关信息传递、采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国家局现已引用卷烟条形码作为卷烟产品代码,成为行业信息化建设特别是“卷烟生产经营决策管理系统”采集相关数据的重要技术手段。
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大家共同分享学习,如作者认为涉及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1、中国包装网运营的信息资讯发布平台,在任何情况下,本网所发布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的建议,任何人和企业据此进行造成的一切后果或损失,本网平台不承担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联系方式:0579-82057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