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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包装塑料瓶底部 回收符号大探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16   来源:中国包装印刷机械网   浏览次数:8969   版权与免责声明
  【ppzhan摘要】水杯、矿泉水桶、塑料餐具、饮料瓶、婴儿奶瓶……这些塑料制品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或被加热或被长期重复使用。殊不知,这些生活习惯隐含着致命的“杀机”,而玄机就隐藏在塑料瓶底的数字中。
  
  数字标识从1到7的每一种编号代表一类材料,如果制品由几种不同材料制成,那么标识的就是它的主要材料。这种标注方法起源于美国,已经被包括我国在内的很多国家接受和引用。虽然这种标注方式主要是为了便于塑料回收再利用,但消费者也可以通过这个标识知道所使用的塑料制品使用什么材质制成,具有哪些用途,应在什么环境下使用。
  
  带箭头的三角形里面的数字代表不同含义:
  
  “1”———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使用10个月会产生致癌物质。
  
  “2”———HDPE(高密度聚乙烯),不易清洗,容易滋生细菌。
  
  “3”———PVC(聚氯乙烯),遇高温和油脂易产生致癌物。
  
  “4”———LDPE(低密度聚乙烯),高温下易产生有害物质。
  
  “5”———PP(聚丙烯),微波炉餐盒专用材质。
  
  “6”———PS(聚苯乙烯),耐热抗寒,不能用于微波。
  
  “7”———PC及其他类,用于制作奶瓶、太空瓶,不过这种材质的水杯在高温下很容易释放有毒物质双酚A,对人体有害。使用这种水杯时不要加热,不要在阳光下晒。
  
  消费者可从瓶底或瓶的明显位置的标识图形判断出一个瓶子是否可以重复使用。如果用于包装食品,还要选择有质量安全保证即QS认证的合格塑料瓶,在其注明的使用条件下,消费者尽可放心使用。但是对于瓶底或明显位置无重复使用图形的瓶,比如常见的矿泉水瓶或无标识的瓶,建议消费者不要重复使用其盛装食品。若已重复使用,应低温盛装低油、低酸食品,并尽快停止使用。记者走访超市商场发现,几乎很难找到能够重复利用的塑料容器。
  
  塑料瓶回收以后不允许用作食品包装,否则质监部门一旦发现将立即取消相关厂家的生产许可证。由于塑料瓶回收处理时某些性能已经改变,很难再用作生产塑料瓶,大多用于生产非食品容器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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