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纸业发布公告,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光纸业”)关于《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事宜进展情况》的通知,现将要约收购事宜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要约收购情况说明
2020年1月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延良先生及其配偶李秀荣女士与金光纸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集团”)100%股权。2020年1月8日,公司披露了金光纸业出具的《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及《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要约收购是金光纸业履行通过控股子公司宁波亚洲纸管纸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管箱”)已持有公司20.00%股份及受让博汇集团 100.00%股权从而间接控制公司28.84%股份后拥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超过30%而触发的法定要约收购义务,向公司除收购人控股子公司宁波管箱及博汇集团之外的其他所有持有公司上市流通普通股(A 股)股东发出的全面要约,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月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 2020-010号公告。
要约收购进展情况
公司已于2020年3月7日发布《关于要约收购的进展公告》,金光纸业提交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材料已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受理,审查工作尚在进行之中,因此无法自披露《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之日起60日内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3月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 2020-020号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要约收购尚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有关部门审查通过。目前金光纸业提交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材料已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受理,审查工作尚在进行之中,因此无法自披露前次《关于要约收购的进展公告》之日起30日内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