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部循环经济与废物法已成为德国的一项基本法律,基于这一法律,政府可以规定,废旧的日用品如电池、洗衣机、电视机和计算机必须由销售者或者制造商回收重复利用和处理,使得所有生产厂商在计划推出新产品时,就已经想到如何在今后进行废物处理。包装规程也使得制造商和商界有义务回收废旧包装物。他们要么重新使用,要么重新加工利用这些包装物,所涉及的制造商和商界作出了反应,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以私人经济方式组织的回收系统。
德国现在还有4600个垃圾堆放场。根据《社区固体废物技术指导》,到2005年,大多数现有的垃圾堆放场都必须关闭。除了回收利用固体废弃物之外,只剩下垃圾焚烧这一选择,至于什么是较为有利的垃圾处理方案,则视垃圾种类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