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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环保意识 发展“绿色包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1-02-13   来源:中国包装网   责编:中国包装网   浏览次数:532   版权与免责声明
  近些年来,与日俱增的包装垃圾给环境保护带来相当大的压力,成为各国政府颇感头痛问题。一些发达国家迫于资源危机和防治污染的双重压力,纷纷开发“绿色包装”。目前,包装材料资源再生回收利用已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形成新的工业体系。其成功经验和作法值得我们借鉴。美国实施包装废弃物处理收费与重复使用。据美国《包装文摘》介绍佛罗里达州政府正积极推行《废弃物处理预收费法》,简称ADF,把处理包装废弃物的费用让大家自由选择,让商品消费者承担。
  为了鼓励包装容器生产商支持该法律的实施,ADF规定只要达到一定的回收再利用水平即可申请免除包装废弃物的税收,根据美国环保局(DEP)每年各种材料回收率,凡回收达50%以上的容器可免除预收费,以鼓励所有生产者保证他们的产品至少有一半可收利用,目前美国每年的废旧纸盒回收量高达4000万吨以上,回收的包装旧纸盒利用化学方法处理后可重复使用。
  欧盟的“绿色计划”要求成员国在2~3年内把各种废弃玻璃的回收量增加一倍,估计这一措施可节约石油2500万升、节约制瓶材料200万吨、节约垃圾处理费2000万马克,使垃圾中废玻璃减量20%。
  荷兰包装界代表与与政府签定了一份合同、该合同书包含荷兰市场上流通的外国产品。合同书明确自即日起65%的包装材料必须可重复使用,其中45%的包装材料必须回收、20%则要求利用焚化法去生产能源。
  瑞士正在执行一个有关PET和玻璃回收利用计划。1988年瑞士国内包装材料的再循环已达80%,目前仍执行着每个罐头盒、每个软饮料容器预付0.5法朗押金制度以保证包装容器的回收利用。
  德国执行《循环经济法》,以法律形式规定商品生产和经销者必须回收包装垃圾。该法令要求容器和包装要贴绿色标志。消费者按此将垃圾投入垃圾箱内,然后由专门的公司负责回收。该公司是由生产者和经销商共同设定的。商品生产者和经销者根据生产量和销量向回收公司支付绿色标志使用费。有关企业在包装容器材料上力求包装简单、轻便。据统计近五年来德国减少家庭及零售物包装垃圾20万吨。《循环经济法》的运用范围扩大到汽车、电子器材等领域。以后还逐步扩大到家俱、建材等方面,目的是最大限度减少包装垃圾的,减少包装垃圾对环境的压力。德国目前利用旧包装纸生产的新闻纸比例达50~60%,市场上随处可见用废纸生产的产品。如笔记本、卫生纸、信笺等。市场上消费的玻璃瓶71%回收利用,已接近政府要求达72%的水平。德国联邦政府还推
动工业界将PVC瓶改用PET材料,并要求80%的PET瓶回收利用。
  日本致力于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通产省公布了一套有关产品包装的建议,内容涉及消费品包装物的处理方法。减少废弃物数量及鼓励循环再造等。建议提出,如出售污染环境的商品包装时向顾客收取押金。待顾客消费完商品后把包装交回商店再退押金。
  为了配合这套建议日本百货业协会成立了一个委员会,研究有关节约能源的途径并与包装商紧密合作。该委员会设计出两套百货业商品包装标准。环保要点是:包装原材料或容器必须不危害人体健康;应尽量少用废弃后难降解的包装材料;尽量缩小包装体积:包容器内空间体积不应超过产品体积的20%。委员会还力主采用最简单的包装方式,甚至要求向零包装方向努力。
  在包装废弃物处理、回收再利用方面,早在50年代日本包装废纸回收率就达50%、东京更高达80%。由于废旧纸张回收率高,使日本已成为世界第二大产纸国。日本有200个废玻璃回收处理中心。使日本垃圾量减少了5%。日本还一贯控制使用不能分解的塑料包装材料而尽量使用得手回收的纸盒包装。
  中国人均资源占有率很低,又是发展中大国。我们有必要也有责任把推行“绿色包装”的问题放在重要位置上,从包装材料的再生资源化,易于处理,减轻污染等入手研制开发新型的“绿色包装材料”,通过立法强化环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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