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昆明市中秋月饼监督检验依据《月饼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执行。各县(市、区)局在企业开始批量生产时结合三季度对中秋月饼的抽查要求对企业开展省、市同步的监督抽查;委托检验由企业自行送检。样品统一由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2010年的检验项目增加了两项指标的检测:一是对盒装月饼测定包装空隙率和包装层数,控制过度包装;二是抗氧化剂指标,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另外,2010年各企业生产月饼的标签标识必须真实,必须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的规定,并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关于规范月饼价格、质量包装及搭售等行为的公告》的有关规定,严禁过度包装和搭售,违反规定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