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力度有限难以起到震慑作用
珠三角的欠薪逃匿案件之所以频频发生,一个重要原因是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欠薪企业的处罚手段有限、处罚力度不够,难以对肇事者起到震慑作用。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局副局长许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谈到,根据我国劳动法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时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但是,欠薪者一旦逃匿,有关部门很难找到责任人要求其支付工资,更别说罚交经济补偿金了。就算有些责任人被找到,也大多已经企业倒闭,失去经济来源,对他们的处罚常常沦为一纸空文。
同时,由于法律存在漏洞,有关部门对于欠薪逃匿的港资、外资企业更是一筹莫展。珠三角近段时间以来出现的多起港资企业欠薪逃匿案件中,母公司都在香港,案件发生后,母公司不仅对被拖欠工资的境内农民工不闻不问,还极力撇清与境内工厂的关系,将烂摊子扔给当地政府。
2008年10月17日,香港上市公司百灵达发布公告称,他们在深圳的工厂——百灵达实业(深圳)有限公司20日全面关闭。19日该厂1200名工人由于担心拿不到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举行大规模的上街游行,要求政府垫付工资。
负责处置此事的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百灵达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高达1600万元,地方政府在事发第六天给每名工人发放了300元的生活费。当地政府本希望找到香港百灵达公司的高管,由他们出面来处理工厂关闭的相关事宜,然而,香港方面至今也没有派出代表前来深圳,对地方政府垫付资金一事也未作出任何表示。
立法打击欠薪逃匿
珠三角不少劳动部门负责同志都谈到,随着金融危机的扩大,企业经营面临困难增多,欠薪逃匿案件有可能呈上升趋势,必须尽快采取切实措施予以防范处置。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去年有40多家企业欠薪逃匿。西乡街道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人说,截至2月中旬,该街道1000人以下的中小企业有2000多家,目前还有40%的中小企业未开工,劳动保障部门十分担忧这些企业欠薪逃匿。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局副局长许进说,慎重处理好现有的案件,对以后的工作有着极大的示范作用,千万不能简单地以政府垫付工资了事,更不能让欠薪逃匿者逍遥法外。
不少专家提出,要真正摆脱“企业欠薪、政府买单”的局面,应当在《刑法》中增设“欠薪逃匿罪”,加大对恶意欠薪逃匿的惩治力度。在法律一时难以出台的情况下,当前,最高检和最高院应尽快联合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打击欠薪逃匿企业。同时,应当建立“欠薪逃匿预警机制”,在有“苗头”的时候就对相关企业采取一定的“手段”,以达到防范患于未然的效果。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队长杨知义认为,对于欠薪逃匿的港资、外资企业,尽管存在着跨国政治、法律等方面的障碍,但还是应该想方设法去追查。司法部门应该抓住一些可以查证的案例,加大对境外母公司的执法和惩罚力度;对于一时难以追究的企业,在保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应允许、鼓励工人依法维权,让工会出面与其母公司在境外进行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