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印刷工厂在接收印件时,对涉及奥林匹克内容的印刷品必须严格进行审核把关,凡是没有相关的授权手续或手续不完整的,要坚决拒绝接收印件以免因为侵权而受到制裁,造成得不偿失的后果。
据有关部门的粗略预测,奥运将给我国带来三万亿元左右产值的商机,其中礼品、商品促销海报和与奥运有关的出版物印刷产值估计不下100亿元人民币,还有烟酒、饮料、食品、其他商品和工业产品消费的增加,都会带动包装印刷方面的需求。可以说,借助百年奥运在中国的举办,我国包装印刷企业也迎来了难得的商机。
懂法的奥运经济
奥运已经成为一种无价的品牌,而奥林匹克标志是奥运价值的精华,它的影响力和精神效应,超越于任何形式的广告和宣传。奥运作为一种独特的经济现象,也为不少精明的厂商所利用,纷纷借助奥运气氛大力宣传自己的产品,并且宣传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包括刮刮卡、海报、吊旗、吊牌、宣传手册、产品包装等。其中大部分是取得了奥委会授权的合法宣传行为,但也无可避免一些“非法搭车”行为:或者是由于有些商家对奥运会的运作规则不太了解,对有关奥林匹克标志保护规定的认识一知半解,无心犯错;或者是一些唯利是图的厂商看准难得的奥运商机,利用奥运品牌效应的作用,只要能与奥运沾边的,总想在外包装上搞点花样,如在纸箱上印些奥运有关的标志、图案、文字标语等。殊不知,在没有获得授权的情况下,在包装上盲目滥用奥林匹克标志,即使出于善意,仍属侵权行为,将受到查处。据了解,在北京“申奥”成功之后,全国各地也出现不少奥运侵权案例,其中,产品的外包装对奥运标志构成侵权行为的,不乏其例。如去年某市工商局在市场检查中发现,某商家1000多箱水果的外包装纸箱上印有北京奥运会吉祥物晶晶的图案,而商家又不能提供使用北京奥运会吉祥物标志权利人许可使用的授权证物,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认定该商家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以商业为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其行为侵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受到当场处罚并被责令停止使用奥运标志。所以,笔者认为,印刷经理人一定要学点法律、法规,特别是生产经营经理人一定要掌握《印刷业管理条例》和《商标印刷管理办法》的规定精神,依法接单、依法进行经营,维护奥林匹克的严肃性。
按照我国2002年4月1日起实施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奥林匹克标志的表现形式可分为四类:一是平面图案或三维图形类,如五环标志、五色中国结标志(奥申委徽记)、五环长城徽记等;二是专有名称类,如奥运会、奥林匹克等专有名称;三是文字类,如奥运会口号、奥林匹克格言等;还有其他表现形式,如会歌、会旗等,以及“北京2008”、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标志。商家若为商业目的需要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应当同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订立使用许可合同,否则都将构成侵权行为。所以,作为包装印刷生产厂家的经理人,在生产经营中要提防客户在没有授权手续或手续不完整的情况下,将奥林匹克标志及其相关的内容印在纸箱上,如子虚乌有的“奥运指定产品”、与世界奥林匹克精神搭上钩的“更快、更高、更强”,以及“北京2008”等,都是不能随意印刷在产品的包装上。包装印刷工厂在接收印件时,一定要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和《商标印刷管理办法》的规定精神,加强行业的自律管理,认真履行业务审核职责,对涉及奥林匹克内容的印刷品,必须严格进行审核把关,凡是没有相关的授权手续或手续不完整的,要坚决拒绝接收印件,以免因为侵权而受到制裁,造成得不偿失的后果。
绿色的奥运经济
2008年北京奥运会提出了“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口号,所以,这是一届体现人类与自然共生共荣、和谐相处的奥运会。奥运经济给印刷企业带来了商机,也给印刷企业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挑战。绿色奥运理念的形成,必将催生绿色包装,这就要求采用材料最省、废弃物最少、污染最少、节省资源和能源、易于回收再循环利用的包装,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资源。
这就意味着奥运期间,将需要大量的纸包装和其他纸结构制品,特别是功能性纸箱对产品特殊的保护作用,将备受青睐;奇特有趣的异形纸箱在奥运礼品和其他产品上的包装效果,也会使其存在很大的市场需求;还有一些产品需要采用瓦楞纸板展示架排列,使用时更加直观、醒目、方便,利于产品的促销。这些都需要商品和包装印刷厂家,很好地把握商机加强研发力量,以满足奥运市场对产品包装的需求,提升产品的质量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