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林资源是我国森林资源的主体,在维护生态平衡、提高环境质量及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在1998年我国发生特大水灾之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灾后重建、整治江湖、兴修水利的若干意见》(中发[1998]15号)中关于“全面停止长江黄河流域上中游的天然林采伐,森工企业转向营林管护”的精神,国家林业局上报并经国务院批复了《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正式启动。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基本方针是以从根本上遏制生态环境恶化,保护生物多样性,解决国有林区生存与发展为宗旨,以生态环境需求为导向,停止部分地区的天然林采伐,同时大幅度调减其他地区天然林采伐量,大力开展营造林建设,用新思路、新办法,优化林区经济结构,加强林区多资源开发,广辟就业门路,妥善安置林区富余人员,国有林区进一步发挥生态保障作用,为国民经济与社会的持续发展做出重要贡献。按照国务院批复的工程实施方案,工程建设总投资为178亿元,其中中央固定资产投资144亿元。到2007年底,国家已累计安排中央固定资产投资110亿元。经过多年的努力,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累计减少森林资源消耗4.26亿立方米,有效地保护了9837.72万公顷森林,工程区内净增森林面积815.7万公顷,净增森林蓄积4.6亿立方米,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状况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