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准则
水回用中要求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采取的措施必须是在经济技术上可行的。不同国家采用不同的方法满足回用水条例和准则。方法从高技术/高费用/低风险(例如加州条例的22条)到低技术/低费用/考虑风险(例如WHO准则)有所不同,采用哪种规范由当地的经济承受力和用水风险性而定。由于采用方法是不一致的,并且还没有统一的科学方法,就增大了公众对风险的关注,有时会在回用水项目中一些不必要的较保守的解决方法站了上风。
国际行动小组最近提出了一项建议,要求制定统一的回用水国际准则(Anderson et al 2000)。不管我们住在哪里,使用给定水质的回用水在特定的使用场合所形成的风险是一样的。因此,制定统一的回用水标准(考虑全球范围)是可能的,可以从低质/高风险到高质/低风险之间分成几个渐进的水质档次。使用回用水带来的风险由公众的接触程度、投加消毒剂的剂量和公众的反应而定。此风险是应用、应用的方式和当地的客观条件的函数。可容忍的应用风险性水平由当地的环境和费用结构进行调节。因此,根据水质/风险性选择的方法应当以全国或全省环境(使用回用水的当地)为基础。国际准则必须不仅明确规定该回用水水质给具体用途带来低风险的情况,而且必须就如何评估和管理风险使之与当地环境可承受的风险相匹配也提供指导。
当用最小的处理系统都有可能造成健康和环境的不利影响的时候,低风险的方法造价将很高。有些情况下,一个控制方法如果对风险性、费用和持续使用的经济可承担性作了平衡,那么此方法应该是一个较好的选择。制定一个分几步走的灵活的国际准则的优点是单个国家可以通过攀登投资渐进的台阶,当国民经济的发展使其更能承担较低风险时再提高回用水水质。在任一时候,单个国家都能使从回用水和难得的资金投入中获得最大的效益。
建立统一的国际回用水准则有如下优点:
·国家和地方当局可以把注意点从制定标准转换到风险管理方面。
·以制定统一的准则,国际研究和发展努力可朝向更好的目标。
·一个共同的国际准则将会改善公众对使用回用水的理解和信心。
在Anderson等人(2000)的研究论文中,作者认识到本文提出的国际准则的概念需要进一步的发展,从而能够据此制定工作文件和征求讨论和建议,以便使这一概念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水的分配/分散处理和回用
在过去的150年中,最有益于从个人到整个社区的公众健康的是引入了给水和排水系统。 在澳大利亚,1880~1920年间引进的安全管网供水系统使死亡率下降一半,使传染疾病病例和婴儿死亡率都下降了十分之一。
如今有些国家的环境组织正支持一项运动,即考虑节水而返回到单个的家庭供水系统。单个家庭系统具有减少管网的费用的优点。这种家庭系统是解决有大片灌溉面积的农村大用户的用水分配问题的合适的解决办法。在市区现行的单个家庭供水系统需要进行大量的技术改进,从而达到公众健康和环境效益所接受的程度。
回用水厂靠近使用地点能够减少社区供水系统的管网费用。如果从回用水的运行、可靠性和处理费用方面考虑,社区系统往往优于单个系统。折中的街坊内的处理和使用回用水的系统从长期考虑是对的。澳大利亚为若干个400~800个住户小区提供回用水服务的计划正在实施中。
澳大利亚的研究组织CSIRO正着手一项有远见的计划,即对管网供水系统、下水道系统和排水系统的基本设计条件进行重新评估。本工作的先期结果表明:通过在街坊范围重新设计系统和系统单元布置,可以有可观的降低服务费用的趋势(Speers 2000)。
社区教育
这里明显地存在人类同水循环相互作用的社区知识缺陷。这些缺陷包括缺乏几乎全部的给水和污水系统如何工作的知识。如此就限制了公众对自身水系统的认识和对公众健康风险的关心。多数有关水的可利用的信息知识对普通人来说非常专业。由于缺乏专业知识,社区中关于给水和污水工程的咨询过程经常受到耽搁和受挫。如果社区公众有相应的专业知识,那么在咨询之前就会提出有关水的问题而对其进行合理的讨论。昆士兰州目前社区正进行为期两年的水知识培训教育以提高社区的水意识(Bovill & Simpson 1998)。(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