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由于大量引进国外软塑包装技术设备,生产价廉、易加工、方便适用的软塑包装制品,很受广大百姓欢迎。特别是一次性泡沫塑料餐饮具和塑料薄膜购物袋,迅速普及,大量使用。但是由于人们用过后,随便丢弃,造成此类废弃物垃圾猛增。尤其是铁路沿线,到处都有被丢弃的白色泡沫塑料快餐盒和薄膜袋,对环境造成了被称之为白色污染的破坏,引起人们的严重关注,呼吁有关方面抓紧治理。
“治白”、“禁白”由政府部门正式提出,是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后期。最先由铁道部于1996年7月1日发布通令,在全国铁路系统禁止使用一次性泡塑饭盒;北京市政府“六部门”于1997年12月22日联合发布通知,自1998年1月1日起,全市禁止使用泡塑饭盒和厚度0.015mm以下的塑料薄膜购物袋;1999年5月1日,北京市再次发布“政府令”,全市禁止使用0.025mm以下的塑料薄膜购物袋。
全国开展大规模的“治白”、“禁白”是1998年11月9日。国家环保总局召开有关部委联席会议,提出自1999年7月1日起,用1-2年时间,在全国完全淘汰一次性泡塑饭盒;1999年2月2日,原国家经贸委正式发布“6号令”,要求全国在2000年底以前,完全淘汰一次性泡塑饭盒。同时,全国绝大多数省、市、自治区政府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纷纷发布通知、禁令、组织查禁。于是在全国掀起了查禁泡塑饭盒和超薄塑料膜购物袋的“治白”、“禁白”运动。
如今,我国的“治白”、“禁白”已随时代发展,进入21世纪第三个年头了。按目前进展情况看,在时间上,估计一个“八年抗战”难以实现预期目标。
根据有关资料介绍,世界上有些发达国家,如美、日和西欧等国,有关此类产品,仍在大量生产使用。这些国家在软塑包装材料方面的使用,占整个软包装材料的一半以上。90年代末,美国软包装材料的需求量是2038kt,占整个软包装总需求量的71.3%;欧洲是70%。而且目前这些国家每年仍以4%的增长势头持续发展。而如此大的消费量却并没有发生像我国如此严重的“白色污染”。有资料说,约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西方国家也曾发生过此类污染,但由于他们及时采取了有力措施,抓紧治理,很快治好。据介绍,他们的做法是重在抓治,并没有禁止生产和使用。这些国家的政府,一方面及时制定鼓励改善产品和开发新的替代产品;另一方面,着力组织制订有效回收措施。各级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详尽、明确的废弃与回收处理法规、政策;重金鼓励开展回收再利用研究。同时对国民进行有效的环保知识和环保法规教育;大力提高国民的环保意识,在全国形成了一种保护环境、严格执法、自觉遵法、守法的良好风尚。
对类似问题,我们的一些管理部门,在开展“治白”、“禁白”之前,却没有下大力气,积极组织调研,鼓励改进和先行立法,而是首先忙于下令查禁。
如果说,这些产品本身可能有一些缺点,但并不失使用价值。况且它们所具有易加工、成本低、价廉轻便、适用的特点,很受广大平民百姓的欢迎,是别的产品所难以比拟的。有人指责说它们有毒,但并无真正的科学检测根据。时过六、七年,至今也没有真正搞清楚,更没有哪级政府部门,切实组织检测和公布正式结论。至于说“将其乱扔和埋于地下,多年不腐烂会影响土质和污染环境”。这办能说是产品的特性,不应该是它们的罪责。真正责任在于人们不应该该乱扔和埋到地下。政府和管理部门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抓环保教育和立法上,应积极组织制订出对废弃物的回收和再利用处理办法;同时鼓励开发新的替代产品。
事实上,有些所谓易腐烂、易降解的废弃物,诸如残羹剩饭、瓜果皮、菜叶之类,不严加管理,到处乱扔乱倒,同样污染环境。而且危害更大。因为此类垃圾,天气稍暖,就会腐烂,散发恶臭。不仅破坏环境,污染空气和水质,还会滋生大量蚊蝇、毒虫,传播疾病。因此,问题并不完全取决于某产品能否腐烂或者自然降解。关键在于当地政府能不能抓住问题发生的本质,通过立法和宣传教育,有效地管束人们的行为,使之完全按规定和要求废弃和处理垃圾。不然,总不能为此也颁令禁止人们吃饭,不准栽种瓜果、蔬菜吧!
当然,做为环保,本应该是不论什么东西,不也管它是何种颜色,只要造成污染或者破坏环境者,都要治理。治理是根本。而对于某些既不利于环保,又没有改良余地和毫无利用价值的产品实行禁产、禁用,也是治的一种方法,但需严格掌握。就如泡塑和薄膜软塑包装材料制品,当初如果重点抓治、抓改良,可能比抓查禁更有效。有资料介绍,在这方面,国外早有较成熟的回收再利用经验、处理技术及相应法规等。如果及时组织、研究和学习,也许会少走些弯路。
总之,环保、治白的关键,是以做人的工作为核心。最根本的是,要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民众支持,共同努力。而广大群众环境意识的提高和自觉行为,大部分取决于政府和领导方面开展环保、治污的重要意义,包括内容、实施办法和有关法规、政府等宣传教育工作的到位程度。
回顾过去我们“治白”、“禁白”所做的大部分工作是禁多于治。有些地方甚至是以禁代治,以罚代治。多以通知、禁令、红头文件和罚款,代替了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由于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国民的思想认识和自律意识不高,缺乏环保观念,仍然乱扔杂物、乱倒垃圾。而目前这种现象依然存在。就是在北京市的四环路以外,在城郊乡、镇、农村和居民小区周围的路边、不渠等,到处可见,在一些大大小小的垃圾堆中,都有白色的泡沫塑料饭盒和泡沫衬垫物,以及粉红色、蓝色和黑色的薄膜袋。而附近食摊、饭铺和居民区,扔倒的残渣、剩饭、瓜果皮和烂菜叶等等非白色垃圾的污染程度更甚,对环保和人类健康的危害更大,更应该抓紧治理,禁止乱扔、乱倒行为。
所以我坚持认为:造成环境污染、破坏环保的根本原因是人们的乱丢、乱倒垃圾所为。而并在于废弃物和垃圾。更不在于它们本身能否很快腐烂、自然降解和是否有毒。可以肯定,如果没有人们乱丢、乱倒垃圾,这种污染也就不会发生。事实上,对广大国民的宣传教育也是治。而且是最重要的、根本上的治。如果真正做到了宣传教育工作到位,达到了不仅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人人都能做到以不乱扔杂物、不乱倒垃圾为荣,自觉、自律、按规定扔、倒垃圾和废弃物,治白工作肯定会有显著成效。
“治白”、“禁白”开展不利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缺少详尽、严明的法律依据。也就是有关领导方面,在抓制订“治白”、“禁白”相关法律方面的工作不到位。甚至直到现在,其中许多方面,诸如关于包装材料的使用、废弃处理、食品包装材料卫生、安全和回收再利用法规条例等等方面,缺少系统、详细的法律依据。特别缺少有关包装与人类健康、包装与环保方面的法律。因而执法部门难以对此类产品的生产、使用依法规范人们的行为。上个世纪末,发生在上海轰动较大的“包装官司”,最后不得“不了了之”的结局,就是有力的说明。也可以说是“治白”、“禁白”法律不到位的必然结果。做为国家机关和政府领导部门,在大力倡导“科教兴国”、“依法治国”的今天,做任何事情一定要以落实“三个代表”为基准,尽可能多做些实际的调查研究,认真重视并切实做到立法、执法的到位,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严肃、缜密的科学分析、论证不到位,也是“治白”、“禁白”开展不利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推行“治白”、“禁白”之前,有关领导和管理部门,应该首先对造成污染的根本原因、有关污染物的特点、性状等,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并进行认真的科学检测和通过各有关方面专家论证、取证等一系列准备工作的准确到位。然而这些重要工作,从“治白”、“禁白”的实施过程看,工作不仅没有到位,而且很不够,甚至有些根本就没做。最突出、也是最关键的问题是,在“治白”、“禁白”工作已进行了长达六、七年之久的今天,人们(包括某些领导部门)还没有真正搞清楚泡沫塑料饭盒和薄膜袋到底是不是真正有毒。政府领导部门至今也没有正式公布或者确认,至今仍然没有权威结论而说法不一。
“治白”,应该肯定是治理环境污染的一个方面。因为不论白色、黑色,凡有损于环保、造成污染的任何物体都要治理。但实行禁止生产、使用,就需要认真研究,组织各有关方面专家学者论证。做出必须禁的科学论证结论。通过立法,依法执行。行政管理部门切不可轻率下令。就如“禁白”,至今塑料行业协会和一大批专家,联名发表不同意见,而且社会上大多数百姓对“禁白”不理解也不愿执行。在这种情况下颁令硬禁,很难有成效。
其实此事如果认真去做,也并不太难。只须政府领导部门很好组织有关行业、企业、科研单位和专家学者,会同相关检疫、检测单位分工协作,进行认真的检测、分析、论证取证,很快就能彻底搞清楚,得出正确结论。尽管这样做,可能比发发通知、下个禁令麻烦和困难一些,但此项工作的开展,可以依据科学论证的确切、到位,而进展顺利,成效丰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