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彻底淘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7月2日,济南市工商局下发了《关于检查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销售行为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分局对辖区开展“淘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专项大检查,并再次重申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对违规者严惩不贷。“通知”下达的第二天,各分局对辖区内的各类市场、超市、酒店、快餐店、大专院校、医院和机关食堂等进行了检查,对仍在使用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全部予以查扣。
“通知”下发至今,省城销售、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的情况到底怎样呢?记者走上街头,对一些酒店、快餐店、饮食摊点、超市和批发市场进行了暗访。
不能光图挣钱,也要讲环保
7月6日中午,记者走进位于山师东路上的米香居盒饭店。来这里买盒饭的人很多,所用的餐盒全部是可降解的。该店李经理告诉记者,7月3日从报纸上看到市工商局下达的“发泡塑料餐具不得再用”的紧急通知后,店里马上停止使用,并购进一批降解餐盒。在这之前,店里用的是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每天需用1000个左右,每个8分钱;改用降解餐盒后,成本增加一倍,原因是降解餐盒每个批发0·15元。仅此一项,饭店每月将比以前增加成本2400元左右。“饭店不能光图挣钱,也要讲环保,顾大局。”李经理毫不惋惜地说。
之后,记者又暗访了山大、山师大学生食堂、北园大街几家酒店、大润发超市、绿地超市、黑虎泉西路四喜居快餐店、如意大酒店、七里堡厨具批发市场,这些地方都按“通知”要求停止使用或销售发泡塑料餐盒,而使用和销售降解餐盒。
视“通知”为儿戏,发泡塑料餐盒照用不误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记者又对十几家大小酒店和街头饮食摊点进行了暗访,发现继续使用一次性餐盒的占到95%左右。
在经十路一家快餐店,记者看到,柜台上摆放着40多个装有米饭的发泡塑料餐盒。“市工商局已下发紧急通知,不许再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你们怎么还用呢?”记者问一负责的女同志。这位女同志不以为然地说:“年年喊不让用,年年饭店都在用。再说‘通知’又不是法规,能起啥作用?”
位于南门附近的某三星级大酒店也是如此。不但食客饭后打包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就连员工食堂也在使用。问服务员是否知道不许再用时,回答知道;再问知道不让用为何还用时,却说:“以前进的发泡塑料餐盒多,用完后就不再用了。”
街头饮食摊点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更为严重,几乎达到100%。在山师路,一位推三轮车卖盒饭的男子告诉记者,每天能卖出30多盒饭菜,一个月下来就达1000盒左右。东外环有一条饮食摊点街,记者在这里看到,几十家卖饭的都在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通知’我们在报纸上看到了,说是不让用和重罚,只不过是走走形式罢了。我们年年在这里卖饭,有时也有来检查的,检查过后,大伙还不是照用?”几位摊主说。“不让用发泡塑料餐盒,那让用什么?”一位女摊主问。记者告知用降解餐盒后,她说:“降解餐盒太贵了,小本生意用不起!”
靠行政措施不行,还需立法强制
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一年消耗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约100亿个左右,济南市每年约在70万个左右。因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不易降解(自然降解时间约100年以上),抛弃在自然中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国外发达国家早已立法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我国北京、上海等城市近几年也陆续颁布地方性法规禁止使用。从我省情况看,青岛市于2001年就出台了《防止一次性塑料餐盒和塑料包装袋污染环境管理办法》,并有5家企业生产环保餐具和包装袋,既有效解决了发泡塑料餐具污染环境问题,又满足了市场的需求。
作为省城济南,这几年也一直在“清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或不定期检查,或下“通知”禁用。但“通知”只是行政措施,其缺乏法律规范中的制裁部分,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以致“通知”、检查过后,发泡塑料餐具照用不误。由于“通知”中缺乏法律规定,执法过程中“无法可依”,力不从心。
看来,让社会、广大公民认识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危害性,做到不生产、不销售、不使用,光靠下达“禁用通知”、阶段检查还远远不够,必须尽快立法,用法律制裁违规者,才是上策。在这方面,国外的一些做法值得借鉴。
美国1985年人均消费包装塑料量就达23·4公斤,为此他们出台了《资源保护与回收法》,对废旧包装塑料采取回收和替代双管齐下的方式防治,基本上消除了“白色污染”的危害。纽约等10个州还相继出台了废旧包装塑料补助回收押金制度。日本出台的《再生资源法》、《节能与再生资源与支援法》、《包装容器再生利用法》等,都明确了制造者、销售者和消费者各自的回收义务。德国的《包装条例》把回收、利用处置废旧包装塑料材料的义务与生产、销售、消费商品的权利挂钩。印度有关法律规定的更为严格:禁止使用塑料购物袋,违者将面临最高刑期为5年的监禁以及最高数额为10万卢比(2564美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