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的日常生活中,离不开一次性塑料制品,然而该制品对环境的危害性极大。海南省法制部门已审议通过了《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塑料餐具管理规定(送审稿)》,近日将报省政府审批,但三类塑料包装物不在禁止之列。海南省禁止一次性塑料制品将有法可依。
根据2005年的调查数据显示,仅塑料包装袋这一项,海南省每年的使用量就达到12000吨左右,而其中80%以上为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大量的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如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餐具等被随意丢弃,不但破坏了海南省的旅游形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2007年4月,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完成了《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塑料餐具管理规定(送审稿)》的草拟和上报送审工作。在《送审稿》第二条规定“生活中使用的食品保鲜袋、农业生产活动中使用的保护农产品生长的包装袋、生产企业在生产食品及衣服等产品用于包装这些产品的塑料包装物”等三类塑料包装物不在禁止之列。
目前,海南省法制办主任会议已审议并通过了《送审稿》,近日将报省政府,待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