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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三次对食品标签标准调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4-06-12   来源:中国包装网   责编:中国包装网   浏览次数:368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日前批准发布了两项食品标签强制性国家标准,这是中国继1988、1993年后第三次对食品标签标准进行重大调整。新标准将于明年10月1号起正式实施。

  据报道,修订后的两项国家标准进一步强化了食品标签的真实性,不允许产品利用名称混淆食品的真实属性,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如“橙汁饮料”、“酸奶饮料”四个字必须使用同一字号,且必须在同一版面;使用代可可脂、可可粉制成的巧克力必须在标签标明,与可可脂、可可粉制成的巧克力区别开;受原产地域保护的产品如龙井茶叶,可以在标签上使用产地名称,而不是产自这些原产地域的茶叶则不能标注“龙井”二字。

  另外,消费者关心的食品添加剂如防腐剂、甜味剂,新标准要求必须标示物质具体名称,如苯甲酸钠、糖精等。特殊膳食用食品如婴幼儿配方奶粉、糖尿病患者用食品必须标注营养成分及适用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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