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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新国家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4-02-28   来源:中国包装网   责编:中国包装网   浏览次数:1114   版权与免责声明
   2000年7月1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了GB191-2000(等效采用ISO780-1997)《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强制性国家标准,并于2000年12月1日日开始实施。现将标准的主要规定及新增图形标志的解释概述如下:
  1 标志的颜色 
  标志颜色应为黑色。
  如果包装的颜色使得黑色标志显得不清晰,则应在印刷面上用适当的对比色,最好以白色作为图示标志的底色。
  应避免采用易于同危险品标志相混淆的颜色。除非另有规定,一般应避免采用红色、橙色或黄色。
  2 标志的使用方法
  2.1 标志的打印
  可采用印刷、粘贴、拴挂、钉附及喷涂等方法打印标志。印刷时,外框线及标志名称都要印上;喷涂时,外框线及标志名称可省略。
  2.2 标志的数目和位置
  2.2.1 一个包装件上使用相同标志的数目,应根据包装件的尺寸和形状决定。
  2.2.2 标志在各种包装件上的粘贴位置:
  a箱类包装:位于包装端面或侧面;
  b袋类包装:位于包装明显处;
  c桶类包装:位于桶身或桶盖;
  d集装单元体贴物,应位于四个侧面。
  2.2.3下列标志的使用应按如下规定:
  a标志1“易碎物品”应标在包装件所有四个侧面的左上角处。
  b标志3“向上”应标在与标志1相同的位置上。当标志1和标志3同时使用时,标志3应更接近包装箱角。
  c标志“重心”应尽可能标在包装件所有六个面的重心位置上,否则至少也应标在包装件四个侧、端面的重心位置上。
  d标志“由此夹起”
  1)只能用于可夹持的包装件。
  2)标志应标在包装件的两个相对面上,以确保作业时标志在叉车司机的视线范围内。
  e标志“由此吊起”至少贴在包装件的两个相对面上。

    1、易碎物品

      运输包装件内装易碎品,因此搬运时应小心轻放。
     2、禁用手钩
  
      搬运运输包装时禁用手钩。

     3、向上

 表明运输包装件的正确位置是竖直向上。
     4、怕晒

 表明运输包装件不能直接照射。
     5、怕辐射

 包装物品一旦受辐射便会完全变质或损坏。
     6、怕雨

 包装件怕雨淋。
     7、重心 

 表明一个单元货物的重心
     8、禁止翻滚

 不能翻滚运输包装。
     9、此面禁用手推车 

 搬运货物时此面禁放手推车。
     10、堆码层数极限 

 相同包装的最大堆码层数,n表示层数极限。
     11、堆码重量极限

 表明该运输包装件所能承受的最大重量极限。
     12、禁止堆码 

 该包装件不能堆码并且其上也不能放置其他负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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