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签署第315号国务院令,公布《印刷业管理条例》,并自即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印刷业管理条例》对严密防范和打击盗印注册商标等违法犯罪作出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这将有利于行政执法部门、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以及人民群众依法进行查处和监督举报;有利于依法经营的包装疚潢印刷企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规范印刷企业的市场行为。 《条例》明确规定国务院出版行政部站主管全国印刷业监督管理工作;县以上各级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负责该区内的印刷业监督管理工作。 《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印刷经营许可证制度,未依条例规定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印刷经营活动。 我省从事包装装潢印刷的企业,应严格按照修订后的《印刷业管理条例》办事,守法经营,为不断提高商品包装的整体水平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