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DC 613.29:678 .742.2 GB 9691—88
Hygienic standard for polyethylene 代替GBn 87—80
resin used as food packaging material
本标准规定了聚乙烯树脂的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制作食品容器、食品的包装材料及食品工业用的聚乙烯树脂。
1 感官指标
白色颗粒。不得有异味、异嗅、异物。
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见下表.
指 标 名 称 指 标
干燥失重,%≤ 0.15
灼烧残渣,%≤ 0.20
正己烷提取物,%≤ 2.00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卫生部防疫司提出。
木标准由上海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