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航空货运地面服务收费项目与标准于今年1月1日进行了调整,今后,货主空运的货物没有包装的,货运部门为其包装后,将按货物大小收取打包费。此外,对到货后逾期未取的收货人收取一定仓储管理费。
此次航空货运地面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将货物分类处理,并增加鲜活、危险品、贵重物品等货物类别,使原先笼统的收费类别得到细化;为提高货运仓库利用率,对普通货物到货后,货运部门将免费为收货方提供3天免费保管,超过保管期限的,每天将按0.3元/公斤收取保管费(不满1天按1天计算),最低收费5元;对于鲜活易腐的货物,到货后免费保管6小时,危险品免费保管3天,逾期每天都按0.5元/公斤收取保管费,最低收10元;贵重物品货运部门要求提货方立即提取,次日起每天按5元/公斤收取保管费,最低收费50元。
对于发货人无力包装或未自行包装好的空运货物,民航货运部门将按货物大小收取一定打包费,小件5元/件,大件10元/件;对于超大或超重货物还将收取30元/件———300元/件货物附加搬运费。
信息来源:pack.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