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昨天,国家质检总局通报了对进口和国产食品保鲜膜的专项检查结果:抽检的44种PVC食品保鲜膜氯乙烯单体含量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但一些主要用于外包装PVC保鲜膜中仍含有危害人体的DEHA增塑剂。同时省质监局已对浙江省惟一一家位于杭州萧山的PVC膜生产企业进行了抽检,结果将在近期公布。
从10月14日开始,质检部门对国内食品保鲜膜生产企业及产品进行了专项抽查。同时,浙江省质监部门已抽取了浙江省惟一一家PVC膜企业生产的PVC膜样品,送到了大连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少数企业违禁使用“毒”增塑剂
经过对44种PVC保鲜膜的检测发现,所检样品的氯乙烯单体含量均小于1毫克/千克,全部符合国家标准以及1991年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公布的要求。同时,PE、PVDC也均符合国家标准,是安全的,消费者可放心使用。
不过抽查中也发现,一些主要用于外包装的PVC保鲜膜含有不被国家相关标准允许使用的二(乙-乙基己基)己二酸酯(DEHA)增塑剂,含有DEHA的保鲜膜遇上油脂或超过100OC的高温时,增塑剂容易释放出来,随食物进入人体后对健康带来影响。
杭州一家PVC膜企业正在送检中
许多家庭几乎每天都要接触保鲜膜,“毒PVC膜事件”在杭州也掀起了轩然大波(详见本报10月15日相关报道)。各大超市、商场保鲜膜销量一路下滑。为以防万一,包括“易初莲花”在内的不少杭州超市纷纷将PVC膜撤柜,换上了质量可靠的PE、PVDC膜。
记者昨天从省质监局了解到,浙江省目前只有萧山一家生产PVC食品保鲜膜的企业。质监部门已抽取了该企业生产的PVC膜样品,送到大连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将择日向社会公布。
生产PVC膜禁止使用DEHA
针对部分企业生产的PVC保鲜膜中含有DEHA的情况,质检部门昨发布了公告和消费警示:
禁止含有DEHA等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或氯乙烯单体含量超标的PVC食品保鲜膜进口、出口;禁止企业在生产PVC保鲜膜时使用DEHA;禁止企业经销含有DEHA或氯乙烯单体含量超标的PVC食品保鲜膜,禁止用PVC保鲜膜直接包装肉食、熟食及油脂食品。
同时质检部门提醒消费者要选购PE食品保鲜膜或标识“不含DEHA”的PVC食品保鲜膜。在使用不含有DEHA的PVC食品保鲜膜时不宜直接用于包装肉食、熟食及油脂食品,也不宜直接用微波炉加热。
就地查封问题PVC膜
下一步,质检部门将加大对食品保鲜膜产品的进出口及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同时对全国生产食品保鲜膜的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产品质量强制性检验,对发现使用DEHA作为增塑剂生产PVC食品保鲜膜的,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就地查封,并责令停止出厂销售,召回已出厂的该产品,依法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已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国现行的25项食品包装材料卫生国家标准修订工作进行了安排,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全部修订工作。
同时,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已研究制定了食品保鲜膜中DEHA的检测方法,并于近期作为国家标准颁布。
信息来源:浙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