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山西省质监部门向社会发布,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公司获得国家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即“C”标志,这标志着我省在实行“C”标志工作方面向前迈了一步。
由于定量包装商品的特殊性,使得消费者不能直接对商品的净含量进行称量,如何保证商品足量?2001年,我国决定推行定量包装商品“C”标志制度,即定量包装商品带有“C”标志,表明其净含量是有保证的。并首批确定酒、食用油、米、面粉、纯净水等13种定量包装商品可采用“C”标志。实施“C”标志管理,可从源头保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准确。
从目前我省情况看,由于宣传力度弱、企业认识不到位、百姓对“C”标志关注度不高等原因,该制度尚未得到有效推广。为推动“C”标志认证工作的开展,我省质监部门将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并首先在各大超市、商场逐步开展对获得该标志的商品生产企业优先市场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