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最近对部分食品包装说明书中涉及的商业广告内容组织了检查。检查结果显示,食品包装和说明书中涉及商业广告的内容基本符合广告法规,违法率低于大众媒体发布的广告。
此次共检查包装、说明书以及随产品发送的宣传册95份,涉及52种食品,其中保健食品49种,普通食品3种。涉及商业广告内容的有91份,其中与广告法规不符的14份,占15.4%。检查发现了一些违反广告法规比较普遍的问题,如“补品首选”、“世界名优医药保健品金奖,中国医疗保健品博览会金奖,国际民族医药产品一等奖”等;个别语言不够准确、清楚、明白,如“皮肤有问题,请用某某某”、“清除体内致病垃圾”等。对于这次检查发现的违法或者涉嫌违法内容,广告监管机关已责令企业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