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欧盟媒体报道,欧盟委员会就一些即将到期的反倾销措施发布通告,2002年10月17日起,将停止对原产于日本的广告用火柴和原产于中国的聚烯烃编织袋的反倾销措施。欧盟理事会是根据1995年12月22日制定的384/96号规则第11章第2节对非欧盟成员国的倾销产品所征收的惩罚性关税措施。
欧盟委员会表示,提出复审的企业必须在2002年7月17日前向欧盟贸委会提交书面申请。该申请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一旦停止实施反倾销措施将导致倾销继续发生。如果欧盟贸委会决定对相关措施进行复审,则进口商、出口商、出口国代表及生产商各方将被给予对复审事项进行陈诉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