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纸业(600356.SH)9月28日发布公告称,2020年12月15日,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过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控股股东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恒丰集团”)100%股权。2021年6月2日,恒丰集团控股股东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产投集团”)签署了恒丰集团100%股权转让协议。
近日,公司收到新产投集团转发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具体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案不予禁止。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