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用“建党100周年”标识是违法行为。近日,浙江温州龙湾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再次查获5起违规使用“建党100周年”特殊标识案。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正值举国欢庆之际,一些商家看到了“商机”,想利用建党百年标识带动产品销量,殊不知此举是违法行为。
近日,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在某餐具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展品展示区摆放的限量版公筷公勺礼盒包装袋、包装盒、礼品卡乃至产品本身,均印有类似“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及“建党百年特殊标志”的标识。
根据这一情况,龙湾区市监局迅速组织开展多领域的专项行动,在1家培训机构和2家礼品店均查获了擅自使用建党百年特殊标志用于商业用途的行为及相关产品,包括商业宣传时在易拉宝上使用特殊标志以及在水晶奖牌、贴纸等商品上标注上述特殊标志。目前,龙湾市监局已对涉案的五家经营主体进行立案调查。
早在4月初,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金乡镇4家企业因为印刷、制作、销售建党100周年标识及党史资料等,被依法查处。
近两个月来,全国各地的市场监管局对擅自印刷和使用“庆建党100周年”等图文图标的违规营销行为进行了密集的查处,逾百家涉事印刷企业被调查。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不得用于商业广告、制作商标或其他任何商业性用途,不得用于私人庆典和吊唁活动;以庆祝活动标识为元素制作的用品,要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密切相关,不得乱用、滥用。消费者如有发现商家涉嫌在商业活动中违规使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的行为,可拨打12345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