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近期农用纸箱、工业纸箱大缺,台湾经济部因而向劳动部申请纸浆、纸及纸制品制造业在适用劳基法36条但书“因非可预期性或紧急性之需求,并符合每年申请例假调移次数不得超过12次”,近日召开劳动基准咨询会讨论此事,会中委员对此有共识,可望让纸浆、纸及纸制品制造业最长连上12天。
劳方代表指出,连续上班7天,一年例假调移12次,对于劳工影响不大,重点是公司须给付加班费,且公司也不会无故要求员工连续上班。然劳基法太过僵化,像现在市场情势大好,反而限制劳工加班赚钱,希望能放宽限制,多一点弹性。
资方代表说,纸箱有季节性需求,如农历年前、普渡等,也会配合季节水果之纸箱需求而交单。目前多采接单生产,接单后立即出货,易有期间性急单,然受劳基法限制,对于生产线调度造成困扰。
劳动部条件司司长黄维琛转述会议内容指出,目前纸制品来看,有些如防疫物资、宅经济、农产品等有时间急迫性需求外,还有部分有客制化需求,造纸员工通常是做3休1、做6休2,劳工可以接受这样的轮班模式;一旦有急单时,若要每个休息日都加班,就恐违反七休一规定,委员认为劳资双方已有共识,因此对此放宽并无太大疑义。
另外,会议也讨论包括永丰余、正隆、荣成等7家造纸业公司轮班人员,是否可以适用劳基法32条但书(轮班间隔缩为8小时),会中委员也对此有共识。
黄维琛说,因委员并无太大疑义,劳资双方也有共识,可以缩短预告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