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家中的礼盒多了,然而市民杨小姐却高兴不起来:打开一个水果礼包,近四分之三的空间被一只琉璃果盘占据,水果个个包装精致,光把这些东西从礼包里“解放”出来,就要花上不少时间。
《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月1日起施行,到时能解决像杨小姐的烦恼么?
礼品商:怎么包装顾客自己定
《规定》明确,拒不停止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要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然而记者走访发现,不少商户不以为然。
共和新路某茶叶批发市场的店家告诉记者,如果要买茶叶送人,可以自己选购礼盒。记者在店内选购了100元左右的铁观音,随后包装店老板拿出一个刻着“精品铁观音”的镂空红色木盒,盒内放着一个精致的青花瓷瓶,要价150元。店内还有茶壶、香囊等各类手工艺品可以搭配茶叶做礼盒,包装价格从一两元到上千元不等。整个批发市场内,几乎每层都有四五家这样的包装店。这样过度包装是否担心罚钱?大多数老板胸有成竹地表示,听说有个规定马上要实施,但包装店只是按照顾客要求把买来的东西做成礼盒,“罚不着”。
超市:很难判断何为“过度”
“对于马上来临的检查,我们感到手足无措。”沪上某超市连锁企业的质量主管告诉记者,对于哪些商品属于过度包装,超市自己很难判断,因此担心有商品在检查中落马,可又不能把可能过度包装的商品全部下架。
即将施行的《规定》很大程度上依据的是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发布的国标《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该标准明确界定,食品或化妆品只要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占售价比例3项指标中有一项不合格,就属于过度包装。
这个标准看似清晰,但实际操作起来却有难度。比如50%的空隙率,根据国标给出的公式计算,是指商品销售的包装体积不得超过与商品直接接触包装体积的3.2倍,简单而言就是一只苹果的包装体积不能超过3.2只苹果的体积。这一标准仍略显宽松,许多生产企业可以轻松执行,甚至可以“浑水摸鱼”。
质监部门:如何监管仍在研究
针对如何计算包装成本,如何监管国标中未明确限值的商品如电子产品、玩具等问题,质监部门目前正在进行研究。《规定》施行后,将按计划组织执法人员对市场进行专项的监督检查,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企业将查处并公布。
杜绝过度包装,除了硬性规定,其实还有其他路可走。市消保委法研部专家朱炜表示,参考国外经验,不妨让生产、销售企业在商品标签上晒一晒包装成本。鼓励商品采用环保材料包装,从而方便回收利用,也可抵制过度包装。一位曾参与《规定》制定过程的律师表示,《规定》草案中曾写入“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将包装物返还给销售者的,销售者应当接受”,但最终出于缺乏操作性的考虑删去。未来,如果相关部门就商品包装的综合回收处置制定具体的执行标准,就有可能实现绿色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