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现假药包装作假!
购买10万余瓶葡萄糖注射液,然后更换包装,假冒“氨基酸”。并将假“氨基酸”销售给药店、医院,假药最终流向广大患者……4月19日,南阳宛城法院公开审理这起制售假药案,并当庭认定被告人孙同宾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孙同宾有期徒刑2年,处罚金13万元;王媛(化名)涉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处罚金2万元。
2010年7月16日晚,时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李松武接到一匿名举报电话称,南阳一假药作坊将大批葡萄糖注射液包装成氨基酸,通过南阳的药品销售公司批发给各县的药店、医院……17日凌晨,稽查队在南阳城区的南阳市行健医药有限公司和南阳市建阳医药有限公司内,发现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541瓶。经检验,这批氨基酸注射液全是葡萄糖。
据两家医药公司称,推销药品的男的叫孙同宾,女的叫王媛,1983年出生的王媛为孙同宾的儿媳,“两人持有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出具的委托书”。办案民警立即与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联系,但该公司说他们未曾向孙同宾、王媛出具销售委托书。而孙同宾持有的是南阳市某医药公司的委托书,并先后从该公司购进葡萄糖注射液共计102400瓶。经查,孙同宾、王媛所持委托书均系伪造。据悉,孙同宾、王媛两人以每瓶1元多的价格购得葡萄糖注射液,然后假冒氨基酸,以4.40元~4.70元/瓶出售。2011年8月,被告人孙同宾自首。2013年4月19日上午,南阳宛城法院公开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