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拉油兑上一点色素即变身橄榄油;仅仅将包装一换,普通品牌调料即变成进口名牌调料。湖北省武汉市一名做干鲜调料生意的老板张某如此发起了昧心财。记者今日从武汉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张某被该院批准逮捕。
今年初,武汉市公安局接到举报,称该市有人假冒大量知名品牌调味品,并销售到各大市场。2014年1月9日,武汉市公安局联合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突击检查了该市江汉区、东西湖区的数家仓库,现场查获假冒的“家乐”牌鸡粉、“龟甲万”牌酱油、“车轮牌”人造奶油、“太太乐”鸡精调味料、“李锦记”牌蒸鱼豉油等十余个国内外知名品牌调味产品,共计4800余箱(件)。
通过物流公司的提货单,警方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某。经查,张某系福建省南安市人,2006年在武汉市江汉区华南海鲜市场开办了一家干鲜调料商行。
据张某交代,其对外销售的假冒产品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直接购进的成品;另一类则是先购进制假用的注册商标、包装以及原料等物资,再指使员工制作。
办案检察官介绍,张某以假乱真的手段很简单,就是直接换包装,改头换面,有的则进行一番加工勾兑后再“变身”:其销售的所谓“甘达”橄榄油,其实是用“沙鸥”牌色拉油兑上一点色素,再装进“甘达”牌的橄榄油瓶子里,然后贴上“甘达”的商标;将“沙利来”牌人造奶油装入事先购入的“车轮”牌人造奶油空桶之中;将“康力”牌大包装纸盒的意粉改成小塑料袋包装,换成“丽哥”的商标。
经初步鉴定,目前本案涉案金额已达25万余元,仅其中一个品种、假车轮牌人造奶油的涉案金额就达4万余元。
张某供述,她从2013年夏天开始购买、制售这些假调味品,假冒成品和制假材料均来自于一名福建老乡,她主要通过自己的商行对外售卖,也有部分买家直接到其仓库提货。
办案人员初步分析,这些假冒调料部分可能流向了酒店等餐饮行业、副食店等。
2月17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武汉市检察院审查批捕。办案检察官认为,张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还予以销售,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同时,其长期连续作案,销售的假冒产品数量大、品种多、金额高、涉及面广,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直接危害到老百姓的食品安全,且有与未到案的同案犯串供的可能,具有社会危险性,因此有逮捕必要,遂依法将其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