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加快淘汰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落后装备,提升工业用水效率,近日,工业和信息 化部、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编制完成了《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淘汰目录》)。经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现予以公 告。
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水资源管理,对采用《淘汰目录》中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的新、改、扩建项目不予批准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申请;对未按期淘汰的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的企业单位,不予批准取水许可延续和变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