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使包装与环保谐调发展,欧洲各国对包装废弃物处理及回收利用加强立法。
1981年 丹麦推出《包装容器回收再利用法》
1988年 法国率先制订有关垃圾分类的法规
1990年 欧洲许多国家普及垃圾分类法
1990年 欧共体制定《废弃物运输法》
1991年 德国颁布《包装废弃物处理》法令
1994年 欧共体发布《包装及包装废弃物指令》
1994年 法国制订了《包装废弃物运输法》
1994年 奥地利制订了《包装法实施细则》
1995年 德国制订了《循环经济法和垃圾法》
1996年 英国制订了《包装废弃物条例》
摘自《降解塑料通讯》第37、3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