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的韩裔曾经是海口一家印刷厂的员工,由于该印刷厂于严重违反劳动法规,每月只安排他两天休假,其他公休假期强令员工义务加班,带薪休假制度也形同虚设,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他依法和该印刷厂解除了劳动关系;但在解除劳动关系后,该印刷厂拒绝支付年度经济补偿金,并举拒绝履行其他法定义务,他和约50名同事向海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2012年12月,海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裁决该印刷厂支付韩裔等50名员工工资、经济补偿金等约100万元。
然而,在海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该印刷厂老板却和员工及有关部门玩起了“躲猫猫”游戏,至今没有签收相关裁决书,员工们也无法拿到应得的工资和补偿金。
印刷厂严重违反劳动法规员工愤而辞职
韩裔曾经工作过的这家印刷厂名叫海南金永安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永安印刷厂”),位于海口市金垦路海南农垦机械厂大院内。他是2005年3月进入金永安印刷厂工作的,从事的是管理岗位工作,每月工资5000元,此后他一直勤勤恳恳地工作,但厂方一直没有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他和同事的多次要求下,金永安印刷厂才为他缴纳了部分社会保险,但至今仍有拖欠。更加令人无法接受的是,该印刷厂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每月只安排他两天的公休假,其余工休假期强令他义务加班。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在该印刷厂也形同虚设。鉴于金永安印刷厂严重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且拒不改正,韩裔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递交了辞职申请,依法与该印刷厂解除了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解除后,韩裔向金永安印刷厂提出支付年度经济补偿金等要求,但被厂方拒绝。2012年5月,在该印刷厂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下,韩裔和向海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他请求劳动仲裁委裁决确认他和金永安印刷厂之间的劳动关系,并裁决金永安印刷厂向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加班报酬、年度补偿金等共计30余万元。
和韩裔有着同样遭遇的还有王康良、吴晓冰等约50名劳动者,为帮助这些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海口市司法部门还指派了海南坤和律师事务所的闻向阳律师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
劳动仲裁裁决印刷厂支付百万补偿金
金永安印刷厂在答辩中承认,确实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但并不象这些劳动者所说的那样,他们的月工资根本没有其主张的这么多,另外拖欠也是偶尔拖欠一部分,并不是全部拖欠。但该印刷厂同时认为,在本案中,韩裔等人是自己提交了辞职报告,属于自动辞职,该厂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彩外,该印刷厂也未安排这些劳动者加班,他们的实际工作时间是每天8小时,一周工作五个工作日,没有加班的事实,不存在需要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该厂按照法律规定安排劳动者休假,不存在需要支付带薪休假工资的情形。
2012年12月,海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裁决确认韩裔与金永安印刷厂自2007年3月(金永安印刷厂注册时间)至2012年5月存在劳动关系;金永安印刷厂向韩裔支付拖欠的工资和拖欠工资补偿金2.5万元、年休假工资报酬1.012万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2.75万元,合计6.262万元。
海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同时还对王康良、吴晓冰等约50名劳动者的仲裁申请作出裁决,裁决确认这些劳动者和金永安印刷厂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认定金永安印刷厂存在拖欠工资、未安排员工带薪休年假等行为,裁决金永安印刷厂向这些劳动者支付工资、拖欠工资补偿金、年休假工资报酬、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等费用。王康良说,据他们初步统计,金永安印刷厂应向他们这些劳动者支付的金额约上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