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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恒泰印刷机械销售劣质切纸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25   浏览次数:3804   版权与免责声明

温州瑞安恒泰 印刷机械有限公司以欺诈手段销售有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的 切纸机,案件在瑞安人民法院审判。
  
  “杭州彼特环保包装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25日在彼特工厂与“瑞安恒泰 印刷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安恒泰)签约了一份切纸机的购买合同,但该切纸机运到彼特工厂时,仅机身非常粗劣,彼特怀疑该切纸机是旧翻新的设备,安装试机当天发现多处部件失灵,首先是调节器因卸机时碰坏至今无安装,液压机不工作、千斤脚踏板失灵、触摸频触摸无反应等等一系列问题存在根本无法试机,以及恒泰设置该切纸机电路板自动锁机等,也无法试机,又无法按照GB3264_2005验收。
  
  此后又得知GB3264_2005执行标准根本不是切纸机执行标准,而是 印刷机的执行标准。恒泰竟将GB3264_2005执行标准分别写入合同中的两条重要条款中:切纸机的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恒泰公司以欺诈手段骗取彼特公司与之签约切纸机的购买合同,也导致彼特自始无法验收切纸机的事实,当时彼特公司当即以EMS快件至恒泰公司法定代表人潘海波三份“强烈要求退回切纸机”的函,恒泰公司至置不理,反而以彼特公司拖欠切纸机款为由向瑞安人民法院起诉。
  
  由于切纸机的无法使用,彼特公司不得将纸张外发加工切纸,造成加工费达6万多元人民币直接损失。同时,不得不另行购买另一台切纸机。
  
  该切纸机电路板自动被恒泰公司锁住,切纸机本身又有诸多的质量与安全问题,又一年时间未试机,所以彼特公司向瑞安人民法院法审判长涂波4次提交要求对切纸机动态检测。均得不到支特,瑞安人民法院只对切纸机静态检测支特,若彼特公司不接受静态检测,视为放弃对切纸机检测的权利,彼特公司很无奈不得不接受静态检测。
  
  在整个检测过程中,彼特公司得知:恒泰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根本就有切纸机的内容。更为严重的是:恒泰公司根本没有切纸机的企业标准、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
  
  静态检测结果:切纸机的光电保护装置的相关位置参数(光电保护装置的最外端光束的发射中心与截切面的水平距离),以及切纸机后部未配备防护装置和(或)安全装置,均不符合国家标准GB/T20956-2007《印刷机械切纸机设计及结构安全规则》的要求,存在安全隐患。安全防护装置的动态状况,因切纸机无法开机运行而无法进行勘验鉴定。
  
  瑞安人民法院审判长涂波在开庭审案整个过程中多次在庭上玩手机,根本就不听庭审答辩,判决:彼特公司支付这台切纸机的尾款。彼特公司认为:这台切纸机自始至终就没使用过,也无验收过,静态检测就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况且由于切纸机的无法使用,彼特公司不得将纸张外发加工切纸,造成加工费达6万多元人民币直接损失,同时,不得不另行购买另一台切纸机。就是在这样一个事实的情况下,审判长涂波脱离了法律准绳,完完全全是以个人的主观思想凌驾于法律之上,迫使彼特公司购买一台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切纸机。
  
  彼特公司不得上诉二审,二审法官王怡然仍不支持彼特公司多数提出并提交要求对切纸机动态检测。瑞安人民法院审判长涂波与二审法官王怡然不支持动态检测的动机是什么?
  
  彼特公司认为:不论是法官还是一名普通的公民应该都明白最普通不过的道理:当今社会无论你在什么地方购买什么产品,有瑕疵你可以退换或厂家包修(修复),更何况这是一台有刀、有三相4线的近10万元的切纸机,存在这样或哪样的安全隐患,谁敢用之,为什么一审判长涂波与二审法官王怡然均没有让恒泰公司先解决了安全隐患的问题,两位法官与恒泰公司究竟是什么样的微妙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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