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标准对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的空隙率、层数和成本等指标作出了强制性规定。同时针对饮料、酒、糕点、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过度包装现象较为严重的商品,标准指标要求进行了相应调整,其中过度包装涉及层数、包装空隙率、成本、材质、设计等问题,特别是对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的空隙率、层数和成本等三个指标作出了强制性规定,分别是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60%、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
商品包装空隙率具体规定:
饮料酒不得超过50%
糕点不得超过55%
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不得超过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