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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规定食品包装印刷油墨两种物质总迁移限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16   来源:食品包装协会   浏览次数:5154   版权与免责声明
 面对欧盟严苛的法规及金融危机的双重压力,出口企业在选择包装材料生产商时必须严格把关,尽可能选择低风险,安全性能高,环保性能好的包装材料,并了解其生产工艺,印刷后油墨中的溶剂必须全部挥发,油墨固化彻底,并达到相应的行业标准,企业在包装袋使用前也可将包装材料送往检验检疫机构具有相应资质实验室进行符合性验证,以确保产品通关不受影响。

  欧盟食物链和动物健康常务委员会制定了含四甲基二苯甲酮或二苯甲酮的印刷油墨食品包装的大迁移限量,规定食品包装印刷油墨材料内的四甲基二苯甲酮及二苯甲酮总的迁移极限值须低于每公斤0.6毫克。印刷油墨应用于大量的食品包装,但其含有重金属、残留溶剂、有机挥发物以及多环芳烃等大量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可通过化学迁移对食品内容物造成污染,其中苯类残留对人的危害极大,易引起癌症一类疾病。欧盟的此项举措,意味着印刷油墨也将纳入受特定法规控制的材料和制品内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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