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点印刷企业的基本要求
1、公司定点印刷企业,必须经过省级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取得出版物印刷资质。
2、印刷装订等设备规模、技术水平、管理水平、质量水平和服务能力,必须符合公司出版物印制管理要求。
3、公司出版物定点印刷企业,根据印制生产能力等综合因素,分为A、B两类,逐步形成分别以教材、教辅和一般图书为主,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定点印刷企业布局。
4、与公司长期合作、信誉良好、印装质量较好的印刷厂可以优先考虑纳入公司出版物印刷定点厂范围。
5、公司直属印刷企业的外协印刷企业必须纳入公司定点印刷企业统一考核管理。
6、定点印刷厂的确定:各出版社和相关单位推荐,公司安排被推荐的印刷厂填写“定点印刷企业申请表”,再由公司“定点印刷厂工作小组”组织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上报公司领导批准确定。
二、定点印制业务安排的基本原则
1、公司及所属出版社的印制业务必须在定点印刷厂范围内安排。定点印刷厂要优先、做好公司和所属单位安排的印制业务。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将印制业务安排在非公司定点印刷企业印制的,相关出版社和印刷厂须先报公司批准后,方可安排。
2、公司及所属出版社,应按照定点印刷企业的具体情况和自身印刷业务的总量水平,每年按春(3月份)、秋(9月份)两季将印刷业务的印制安排计划报公司批准后执行,发印单报一份至公司相关部门(教材中心印制质量部)备案。学生用书和一般图书印制业务量的30%以上必须安排在A类厂印制(各单位具体数量,公司每年分两季以文件的形式具体落实)。
3、公司定点印刷企业,尤其是直属印刷企业的印制业务,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外发。定点印刷厂之间未经批准也不得相互发印。
三、定点印刷厂的印制管理
1、各定点印刷企业必须按照《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和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书刊印刷与装订》行业标准等加强出版物印制管理,出版物印制质量须达合格品以上。
2、公司建立统一的出版物印制质量管理机制,教材出版中心、出版物印制质量管理中心承担定点印刷制业务和印制质量的日常管理和具体协调工作,出版单位相关科室确定专人参与协调管理。
四、定点印刷工价和材料供应管理
公司及所属各出版社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发的《出版物印刷工价表》所确定的印制工价标准。纸张由浆纸中心按择优价廉的原则统一招标采购,其它原辅材料由印刷物资公司按质优价廉的原则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