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皮包装  真空包装机  礼品包装盒  瓦楞机  光电传感  钉箱机  缠绕机  包装  废纸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国家政策 » 正文

纸杯国标6月1日实施 规范企业迎来扩张良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16   来源:中国包装印刷机械网整合   浏览次数:7758   版权与免责声明
  【ppzhan摘要】一次性纸杯国家标准将于6月1日实施,有专家表示,原本因为干净安全而使用的一次性纸杯,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产品大多不符合新国标。目前市场上零售的很多纸杯都难以达到这一标准,企业也很难在短时间内执行新标准。据业内人士介绍,由于广东省历来对纸杯原料的监督较严格,因此大多数东莞本地企业的产品都使用原生木浆,规范的企业或将成为国标的受益者。
  
  对于新标准的实施,大多数东莞纸杯企业持乐观态度。据业内人士介绍,由于广东省历来对纸杯原料的监督较严格,因此大多数东莞本地企业的产品都使用原生木浆,规范的企业或将成为国标的受益者。
  
  规范企业迎来扩张良机
  
  在东莞市谦禾纸品有限公司负责人朱先生看来,新标准的实施,将使规范的企业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纸杯的成本跨度很大,有几分钱的,也有几毛钱的。使用回收材料造的纸杯,成本比我们使用原生木浆的纸杯低近20%,销售价格也比我们低10%左右,市场上很多人并不理解”,他说,新的标准实施之后,不规范纸杯企业的产品受到限制,受益的将是一直以来规范运作的本地企业,“有机会扩张市场份额”。
  
  另一家不愿具名的纸杯厂老板告诉记者,使用原生木浆和回收纸,一吨下来成本相差上千元,正由于硬性成本较高,所以很难在与“三无”企业的价格战中胜出;而转做企业定制又一时缺乏资源,因此目前企业运营情况并不乐观。“新国家标准的实施是个转机,会使市场更规范,恶性价格战得到遏制之后,市场会更干净。”
  
  或致原生木浆涨价
  
  然而,规范的纸杯企业也有自己的担忧。东莞鸿运纸杯厂一位负责人向记者透露,新标准实施后,大厂出品的原生木浆很有可能涨价。“不能使用回收原料,只能转而使用原生木浆,供需关系的变化很可能导致原生木浆涨价,这也会使企业面临很大的成本压力。”他说,同时,由于一些外地企业难以监管,本地规范的企业或面临成本上涨和价格战持续的双重压力,“纸杯的门槛很低,如果监管不到位,新的国标很可能是把双刃剑”。
  
  据了解,与纸杯新国标同时发布和实施的标准还有“纸碗”、“纸餐盒”的国标。业内人士分析,三项纸制品标准同时发布,在回收材料被限制之后,原生木浆将释放大量的需求,价格上涨的可能性的确较大。
  
  上述业内人士认为,新国标会使行业进入洗牌期,一批达不到标准的小厂可能遭致淘汰,同时如果纯木浆价格上涨,也会导致新的行业生态出现。
  
  此外,国标中还规定“杯口距杯身15毫米内、杯底距杯身10毫米内不应印刷”。对此,绿景纸杯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对东莞相关企业影响并不大,在设计环节做调整即可避免。
  
  业界:
  
  成本差距大良币遭驱逐
  
  “纸杯的成本,从几分钱到一块多都有。”佛山一家纸品加工厂的负责人张林(化名)告诉记者,用原生木浆和回收纸,一吨成本相差上千。而纸杯的制作工艺又比较简单,大品牌反而做得少,大部分做一次性纸杯的都是中小企业,因此掺入回收纸是行业的普遍做法,“不能完全用回收纸是因为怕通不过检查”。
  
  而新规定是否能对行业造成实质影响?董金狮认为,新国标的实施,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但如严格执行“新国标”,企业将面临模具、模板甚至工艺的调整,这也是一笔成本投入。下月若新国标实施,市场上很可能会出现“双标准”现象。因此在行业标准尚未废除,且新国标又未强制执行的情况下,一些企业对执行“新国标”的积极性未必很高。但除了生产环节,在批发销售环节,不少商贩为赚取更高利润,批发一些劣质裸杯,通过二次甚至多次封包等再销售,这就易留下不少卫生隐患。
  
  消费指引:
  
  过冷过热均不宜使用一次性杯
  
  无论标准如何,现实是,市场上确实有不少劣质纸杯,一倒水就变软。
  
  业内人士建议,在使用一次性纸杯时,杯水好直接倒掉。此外,严格讲纸杯分冷水杯和热水杯,因此过冷或者过热的水都不适合用一次性纸杯来装,尤其是冷水杯内层涂有石蜡,超过一定温度后,石蜡容易融化进入体内,造成积累损害。
 

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大家共同分享学习,如作者认为涉及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中国包装网运营的信息资讯发布平台,在任何情况下,本网所发布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的建议,任何人和企业据此进行造成的一切后果或损失,本网平台不承担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联系方式:0579-82057115

×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章程 | 网站制度 | 首批重点电商平台 | 评选专题单页 | 荣誉证书 | 世界包装组织成员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中国行业电子商务TOP100 | 中国商业网站100强 | 浙江电子商务10强 | 首批重点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 | 法律顾问
包装网竞价推广 | 广告服务 | 广告中心 | 客服中心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荣获2017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