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zhan摘要】8月3日,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王自强在中国音像业《著作权法》修订座谈会上表示,国家版权局已经加快了针对草案定向征集意见的工作进度。这标志着国家版权局承担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起草工作进入冲刺阶段。今年3月31日修改草案稿发布以来,高晓松、宋柯、汪峰等多位音乐人以及相关行业组织代表都层对其中涉及到的版权问题表示了严重抗议,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掀起了一场全社会的大讨论。
国家版权局日前公布了《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二稿),原稿88个条款中多达81条被修改或删除。
和此前的版本相比,变化主要体现在,在法定许可、孤儿作品、合理使用、职务作品、延伸集体管理等方面,此前引起业界巨大争议的“新歌3个月后可被翻唱”条款已不见踪影,一并被删除的还有第47条:“不经著作权人许可播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视听作品”。不难发现,高达92%的“动刀率”主要顺应了音乐行业的诉求。今年3月31日修改草案稿发布以来,高晓松、宋柯、汪峰等多位音乐人以及相关行业组织代表都对其中涉及到的版权问题表示了严重抗议,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掀起了一场全社会的大讨论。
“原创者重获音乐作品专有权意味着版权收入有望提高,团结的力量是巨大的。”词曲作家陈小奇的话代表了大多数音乐人的看法。尽管如此,“鸟人艺术”唱片公司CEO周亚平等仍对草案中著作权人的播放权和表演权提出了不满,并呼吁有关部门对集体管理组织的垄断地位引起重视。
令人颇感意外的是,几天后,让著作权人稍感“扬眉吐气”的修改草案再度引发风波。这一次,主角不是音乐人,而是国内多家影视公司。
《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二稿已于7月31日结束公开征集意见。8月3日,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王自强在中国音像业《著作权法》修订座谈会上表示,国家版权局已经加快了针对草案定向征集意见的工作进度。这标志着国家版权局承担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起草工作进入冲刺阶段。
据王自强透露,修改草案第二稿自7月6日公布以来,共收到来自社会各界的意见100多份,虽然数量比稿时大幅度减少,但利益主张更为明确,技术含量也更高。下一步国家版权局将组织版权保护各利益主体的代表面对面进行集中讨论,也就是“定向征集意见”,争取形成共识,并在第三稿中加以体现。
王自强表示,只要提出的建议有实质意义,并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国家版权局都会采纳和接受。制定符合中国实际和规则的法律,是征求意见的目的所在,而保护作者权益和行业发展,是立法的终目的。
来自中国唱片总公司、高等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等音像业出版、制作、发行各领域会员代表围绕修法内容、具体细则等提出建议并展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