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zhan摘要】GB/T27589-2011《纸餐盒》、GB/T27590-2011《纸杯》、GB/T27591-2011《纸碗》等三个国家标准6月1日起正式实施,食品包装协会发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目前食品用纸制品生产企业多执行QB/T2898-2007《餐用纸制品》、QB2294-2006《纸杯》等行业标准,实施新标准的产品,甚至有产品执行错误的标准。
“杯口距杯身15毫米内、杯底距杯身10毫米内不应印刷……”6月1日起,关于一次性纸杯的新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如今,一次性纸杯新国标实施已经两个月了,食品包装协会日前发布的调查结果,结果显示在目前市场上执行新标准的产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混乱执行,甚至有企业产品执行着早已作废的标准。
GB/T27589-2011《纸餐盒》、GB/T27590-2011《纸杯》、GB/T27591-2011《纸碗》等三个国家标准6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纸杯新标准中提出印刷位置要求,即“杯口距杯身15毫米内、杯底距杯身10毫米内不应印刷”。食品包装协会发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在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多个地区收集的纸杯产品中,只有一个产品按新标准印刷。
该项调查结果显示,目前食品用纸制品生产企业多执行QB/T2898-2007《餐用纸制品》、QB2294-2006《纸杯》等行业标准,实施新标准的产品,甚至有产品执行错误的标准,如在北京某超市销售的一种纸质“一次性快餐盒”标注的执行标准是GB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有两种产品标注的执行标准是GB18006.1-1999《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通用技术条件》;而前者的适用范围为“以各种热塑性材料制作的一次性餐饮具”,并不适用于纸制品,后者则是早已作废的标准。
即便是对照行业标准,这项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25个纸杯样品中,有11个样品的杯身挺度不合格;同时不少产品标识信息不达标,如有的产品标注容量单位采用盎司而非毫升,有的只标注容量而没标注产品质量等级等信息,有的产品甚至连执行标准的编号都标注错误。
这项调查结果还显示,在被调查的36个双层方便面桶、奶茶杯等样品中,外层荧光性物质大部分不符合食品用纸标准。外层荧光性物质超标,可能是使用了非食品级用纸甚至是废纸,有害物质有可能通过口、皮肤等途径进入人体,也可能渗入到食品中,长期积累会对健康造成影响。
在新华一家大型超市里,记者看到有两种不同品牌的纸杯,杯身比较硬挺,也闻不到异味,但杯身上分别印着格状和花纹图案。超市的工作人员表示,他没听过有关一次性纸杯新国标的信息,“顾客都喜欢挑选图案漂亮的,这些颜色艳丽、花哨的纸杯才容易卖”。而在南站一家大型商场的超市内,20只装、30只装和50只装的同品牌纸杯包装上印有“耐高温、不渗漏、无荧光、无漂白”的字样,但杯身上印刷着风格各异的图案,即使杯口有留白,也未到达新国标的规定标准。正在选购纸杯的市民张可欣当被记者问及是否知道一次性纸杯的新国标时,表示很奇怪:“一次性纸杯,能装水就完了,还有国家标准?”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多家商店的零售商,他们均表示没听说过关于纸杯的新国标,而且也没接到彩色纸杯的下架通知。
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说,由于纸制品标准中未对双层纸的外层纸进行明确要求,目前我国不少质量检测机构只能检测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内层纸荧光性物质含量,而不能检测外层纸,或者能检测含量但不能对检测结果进行判定,导致出现部分产品外层纸使用非食品级用纸、但制品整体检测结果却可能是合格的悖论现象;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对双层纸的内外层纸质量明确指标要求,同时明确纸制品性标准与行业标准的关系,便于企业生产与检测监管。